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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流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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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商学院是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个二级学院,下设会计、物流金融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连锁经营管理、商务管理等六个专业,共有师生1750余人。其中:会计专业为省教育厅精品专业;物流金融管理专业为学院特色专业,2017年承担了教育部物流金融管理专业专业标准的制定;市场营销专业是校级精品专业。

  物流商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专兼职教师(含外聘教师)6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52人;副高及以上职称38人,中级职称20人;高级物流师1人,注册会计师6人,注册税务师6人,会计师及经济师8人,理财规划师考评员2人,企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10人。实验实训设施齐全,有会计专业实训室3个、物流金融实训室1个,营销实训室1个,连锁实训室1个,商务谈判实训室1个。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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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企事业管理人员、现场专家任教的规定

物商院〔2018〕5号

2020-07-28 10:59   物流商学院 审核人:

加强校企联合,积极引进行业、企业的专家、中高级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我院各专业教学活动,实现与企业的“零距离”对接,实现办学的社会导向作用,制定本规定:

一、每年按开设专业课程情况,各专业教研室拟定聘请人员名单上报教学副院长,同时上报拟聘请人员简历。

二、教学副院长将拟聘人员名单及个人简历等材料提交给院务委员会审议,经审定后决定是否聘用(兼职教师、企业导师),通知其所任课程、课时量、进度要求等。

三、兼职教师需按我院教学管理的有关制度从事教学活动,包括填写、上报有关教学文件(教学进度表、考试考查成绩等)、定期批改作业、批阅实习报告、管理好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等。

四、兼职教师、企业导师应严格遵守师德师纪,从严要求自己、谈吐文明、语言规范、普通话教学、为人师表。

五、学院教学办公室应为兼职教师、企业导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应主动通知到本人;教学副院长应定期与兼职教师、企业导师沟通、交换教学意见,主动征求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的意见。

六、学院教学办公室于期末做好对兼职教师、企业导师的学生评教工作,并将情况上报给院务委员会,对学生不满意的兼职教师不予续聘。

七、兼职教师的课时补贴按学校规定标准发放。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物流商学院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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