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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29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6)47号)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全体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推进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1.培训内容。公共科目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十五五 ”规划纲要、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数据技术与产业融合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基层治理防线、国家安全(国防教育)、安全(消防)生产、禁毒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主题确定。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可由个人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2.培训学时。培训截止到2026年10月31日,全年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

三、培训方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培训并获得培训学时:

(一)学校及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及主管部门(含集中调训、外派研修、学习课堂等)组织安排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该类培训的学时,应不低于在职实践培训折算学时后,剩余学时的一半。

(二)符合学时认定要求的在职实践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术会研究、学术讲座论坛、学术访问活动、科研课题(项目)研究,获得科研奖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通过学历(学位)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用能力水平等考试,出版著作、省市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刊物发表论文等各类在职实践,可按规定折算培训学时(见附件 4)。

(三)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监督服务平台提供的网络培训。若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课程、在职实践培训仍未达到年度培训学时要求,个人可在“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监督服务平台”(下称“培训监督服务平台”)上进行线上补充培训学习,访问“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使用“智慧人社”小程序、app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3)。培训监督服务平台的公共科目免费,培训完结的课程学习可在平台的各培训机构打印培训证明,也可在平台“学时登记”板块打印培训学时登记汇总单(含网络学习和个人登记学时)。其中公共科目课程全部免费提供,专业科目按照自己相关专业及工作内容进行选择。参培人员需先行支付网络培训平台费用,并在平台申请开具发票。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以内的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超出60学时的费用由个人自理。请各部门统一收集本部门人员的发票及培训证明,于2026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部,由组织人事部汇总后转计财处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四、培训要求

1.培训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学时确认实行分级管理,遵循“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培训管理员需对学时登记和认定从严把关。各部门、二级学院培训管理员将加盖部门公章和签名的《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Excel版,以部门+姓名进行命名)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6年10月31日前交至组织人事部(办公楼406室)。

2.未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将影响其职称评聘、转正定级、岗位等级晋升、转岗聘用及工资晋级。

附件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附件2:培训工作常见问题30答

附件3: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监督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操作手册

附件4: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实践培训学时折算细则

附件5:部门年度学时明细登记表

附件6:培训学时合格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