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是提升办学实力的根本所在。开展教学工作检查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为了实现对教学过程的全面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以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此制定教学检查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方式
1.教学检查采取经常性和集中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教研室老师由教研室主任组织进行教学工作检查。系主任对各教研室教学工作进行抽查,并督察教研室教学检查工作。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本教研室教学工作的检查。
(二)教学检查的内容
1.每学期开学的前3天为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时间。各教研室要认真检查各门课程的准备情况,包括教师任课安排、教材、课表、教室安排准备等情况,以及教师备课情况、教学进度计划等。
2.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包括五一、国庆、元旦等节假日)前、后一周,教研室应将教师上岗情况结果分别报系主任。
3.系部要每天安排专人对本系学生到课和教师到课情况进行检查,作好记录。系内部要经常通过突击检查、随机听课、抽查教案、检查学生作业等方式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抽查。要求教研室每学期抽查(包括听课)至少20次。
4.每学期期中全系可采取集体听课、查阅教案、学生作业及课堂笔记、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本系部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
1.教学工作检查中发现的教学管理事故、教师的教学事故按《鸡西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对学生缺课、迟到、早退由教师报系里统一处理。对于重大或恶性教学管理事故和教学事故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2.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结果要作为教师年终考核、奖惩和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
物流经贸系